在多数人的心目中,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极为不平等,尤其是针对女性。什么“好女不侍二夫”、“七出三不去”等等,都是对妇女身心的严重摧残。不过上述的情况也分朝代,两宋之前妇女的婚恋还是有相对的自由权。比如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女子挑选夫君多以本人的意愿为主,男子也不能随心所欲、多多益善。提倡早婚,如果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嫁人,国家就出面给予“解决”。
一、“一娶九女”被“继娶”代替
“一娶九女”是先秦时期的婚配制度,即出嫁的女子需要带陪嫁人员,这些陪嫁女子的构成为:
1、女子的妹妹和侄女,共2人。
2、与该女子同姓的诸侯国需要另外派出两位女子,再加上各自的妹妹和侄女,共6人。
加上女子本人,就形成了一个9人的婚嫁团队。这9个人都要嫁给那名男子,其中该女子被称之为“妻”,其他8个人被称为“媵妾”。“妻”只能有一个,且地位远高于“媵妾”。这就是我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最初的样子。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制度呢?这是为了保证女方家的合法利益。那名男子娶了这9人后,如果“妻”意外身亡,他后来的“妻”只能在陪嫁的8人中产生。无论你多么钟情别的女子,都不可以越过8人而成为新的“妻”。
这个制度在历经秦、汉后渐渐被废弃,到了西晋时期,基本被“继娶”所取代。男子在“妻”过世或者被休后,可以再娶。但是有一个明文规定:媵妾不允许升格为妻,司马炎还为此特意发了一道诏令。
嫡庶之别,所以辨上下,明贵贱……皆不得登用妾媵,以为适正。—《晋书·武帝纪》
这也是先秦为什么要陪嫁8人的一个原因:保证“妻”地位的尊贵性。两晋南北朝时期格外看重出身,而“妾”通常都是身份低微的人群。
二、“平妻”说起来好听,做起来很难
制度是死的,人却是活的,总会有些意外状况发生,真能做到“一夫一妻”也不容易。这倒不是说男人多么花心,有时真会碰到两个“妻”同时存在的现象,也就是所谓的“平妻”。
西晋开国功臣贾充的原配妻子为李丰的女儿李氏。李丰联合夏侯玄预谋推翻司马师,最终事败被杀,李氏则受牵连被发配。司马炎登基后天下大赦,李氏也回到了故土。这时的贾充已娶郭槐为妻(贾南风的母亲),两个“妻”让他左右为难。
司马师雕像
这件事情里有两个关键的问题:
1、贾充当年并没有休弃李氏(因为被发配基本等同于死亡)。
2、司马炎赦免了李氏所谓的“罪刑”。
按照“继娶”的原则,李氏在郭槐之前,理应为“妻”。更何况,贾充的母亲也求他把李氏接回来。但是郭槐肯定不同意这样做,家里没办法排名份了。最终,司马炎下诏分别给贾充两个“妻”一个名份:左右夫人,也就是“平妻”。至于谁左谁右,皇帝可没空管,让贾充自己伤脑筋吧。
司马炎这样做有违礼制,遭到了朝内很多人的批评。贾充最终也只能为李氏又置办了一处房产以供居住,名义上两人还是夫妻,可实际上还是以郭槐为主。所以说,即使在古代,想同时拥有两个“妻”也是件很难的事情。
司马炎雕像
三、恋爱自由,离婚、改嫁很正常
“恋爱自由”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国古代肯定达不到这个水平。不过,尊重女子自身的意愿还是可以做到的,那时的父母也很开明。
濬美姿貌……刺史徐邈,有女才淑,择夫未嫁。乃大会佐吏,令女于内观之。女指濬告母,邈遂妻之。—《晋书·王濬传》
徐邈的女儿在人群中看上了王濬,做父母的便顺了女儿的意愿。这与后世的包办婚姻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那时女子的自主权还是很大的。
至于离婚和改嫁,与汉朝的风俗相差不大,基本都遵循“七出三不去”的原则。这算是古代社会的一种糟粕,不过当时的男子肯定不太会介意女人有过婚史,所以她们再改嫁的机率也很大。从这一点来说,实在比现在社会的很多人都强。
四、适婚年龄不嫁人会遭受处罚
古人结婚的年龄都很早,这主要有两个原因:
1、平均寿命较短。
2、长年战乱后需要有快速的人口增长率。
两晋南北朝时期长年战乱,为了快速繁衍下一代,保证人口增长率,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还不嫁人,国家就要想对策应付了。
朗上书曰:“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宋书·周朗传》
在我国古代,女子的适婚年龄一般为十五岁,早一点儿要十三岁,晚一点儿也不会超过十八岁。刘宋时期要求女子十五岁嫁人,否则全家都要蹲大狱。
(晋武帝)泰始九年,剩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晋书·武帝纪》
司马炎更绝,女子十七岁不嫁人,就由当地官员负责解决婚姻问题。对于百姓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大多数的官员会把未结婚的女子许配给官兵。至于幸福不幸福,那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
不管是蹲大狱还是国家“帮忙”,都不能称之为“仁政”。然而,经过长年的战乱、人口锐减后,这也算是一种无奈之举吧。
五、同姓不能通婚
我国古代受宗族制度影响比较大,人们更习惯以宗族为单位在一起生活,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很多郡望高的大姓,比如弘农杨氏、琅琊王氏等等。这样一来,宗族内的血亲关系就比较近,也就禁止通婚了。
“同姓不婚”的原则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当时以“姓”区分(最常用的“姓”只有8个)。到了秦、汉,“姓氏”不再分“姓”和“氏”,它成了一个主体。“氏”由“姓”演变而来,后来的人们已经很难把每个“氏”都追根溯源,准确地找到相应的“姓”。到了西晋,所谓的“同姓不婚”已经变成了“同氏不婚”。
不管是“同姓不婚”还是“同氏不婚”,都是为了避免因血缘过近引发后代发育不健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不再有整族人在一起生活的习惯,血缘关系越来越远,这个制度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结语
两晋南北朝的婚恋制度大体继承了先秦和秦汉时期的做法。对于女性而言,有较为自由的选择权;对于男子而言,也有很多礼制的约束。仅从这一点来说,那还算是一个能被接受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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