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哗众取宠(无岳飞半点风骨)
一部《满江红》电影,将我们的思绪带回到800多年前那个“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年代,让人们再一次对岳飞和秦桧评头论足,争辩忠奸。站在今天的角度,大家都会说,岳飞是大民族英雄,秦桧是大奸臣卖国贼。但在 880 年前,岳飞被隔离审查时,社会上可不一定不这样看。 #电影满江红#
岳飞当时统领着南宋最大的一支野战军,其规模、战斗力和影响力,在当时的抗金武装中可谓独步天下,难免有“功高震主”之嫌。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当时岳飞遇害后并没有在社会上引起群情激愤,社会动荡,除了韩世忠曾询问过秦桧以外,岳飞的部属中并没有人替他鸣冤叫屈,说明大家对朝廷的这一断然举措好无反应,至少当时的官兵即使不是坚决拥护,也都还情绪稳定,淡然处之。
韩世忠作为另一路野战军司令曾询问秦桧,老岳是啥问题?秦回答“莫须有”。这三个字,一般解读为“或许有”,我觉得更准确的意思,应是“何须有”或者“无须有”,也就是说,圣上的旨意,难道还不够吗?要什么罪名?
脑补一下韩秦对话的现场:韩将军是弱弱地询问,秦丞相则是倨傲地回答。韩将军一身冷汗,知趣地退下。他怎么不再追问?幼稚!放在今天,面对这个答案,有人会询问吗?有人敢追问吗?至于韩世忠为何会询问岳飞的死因,恐怕是出于“兔死狐悲”吧?
那个时候,最大的政治就是忠君。岳飞和秦桧,在忠君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区别只在于秦桧的忠君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岳飞的忠君则有条件的,甚至还掺杂着一些个人的想法,比如国家和君主二者有轻重之别,时不时还有一些个性流露。皇上的金口玉言则是裁判臣子忠奸与否的唯一依据。皇上赵构既然作出了裁决,必然是英明正确的。如果有人敢跳出来说皇上错了,恐怕岳飞本人都不会答应。
有人要问,难道当时没有人知道岳飞是被冤枉的吗?当然有人知道。但在当时,宋高宗赵构一心要与金国议和,有话语权的大臣都是老江湖了,此时不会在政治上犯幼稚病而违逆圣意,必须坚决与皇上看齐,保持一致,所以一心迎回二圣的岳飞就没有人敢救了。
在这种情况下,秦桧做错了什么?这个钦定的岳飞谋反集团案,就算交给韩世忠来办,岳飞也得死。从当时的历史环境来看,大家就只能做秦桧。
其实在我们身边,秦桧的影子无所不在。一个法官,明知道当事人无罪,但只要上边要求定罪,他会毫不犹豫地按上边的要求作出判决;一个公司的主管,明知道公司的产品是假冒伪劣,但老板说决不认账,他一定铁嘴钢牙,比刘胡兰还坚强;一个网络审查员,明知这个帖子说的是事实,但只要上边有指令,他也会坚决删帖封号。
当年秦桧面对韩世忠的询问,还能坦诚地说“莫须有”,没有一股脑儿把责任推给皇上。而今天这些小秦桧,决不会承担半点责任:“哎呀,这是上边定的,我也没有办法呀!换成你你会怎么做?”推卸责任的手法秦桧都望尘莫及。
许多奸滑如琉璃球的贪官,把《满江红》背得烂熟,挂在装修豪华的办公室,向来人展示其“仰天长啸”的高尚情怀,但实际上他们整天想的就是怎样让领导高兴,怎样让自己升迁一级半级。这些人目有领导,先领导之乐而乐,后工作之忧而忧,在各个领域混得如鱼得水,应对自如,大家还会赞扬他们情商高,会做人,有前途。渐渐地,秦桧的人格就不知不觉地渗透到我们这个社会肌体的所有细胞里。
如今的社会,做岳飞实在是太难了。就算不牺牲自己的生命,但错失升官发财的机会,失去既得利益,对于一个头脑正常的人,都是不可接受的,都是家人不能答应的。古训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利害取舍的成功与否成为人做事的唯一标准,成为人格成熟、情商高的标志。道德和义务多少钱一斤?太不值钱了。于是我们只在口头上歌颂岳飞,但决不当岳飞那样一根筋的傻瓜;我们会公开向秦桧的跪像吐口水,用鞋底子抽他,而为人处世时一定比秦桧还秦桧。
电影《满江红》的票房收入最终突破44亿,在娱乐圈成绩骄人。但导演张艺谋在这部电影里仍然把岳飞冤死的帐记在秦桧身上,对真凶赵构的责任连一个字都没有涉及。500年前,明代文学大家文征明就公开指出,冤杀岳飞一案赵构是主使,秦桧只是“逢其欲”而已。赵构已经死了 800 多年了,不可能亲自审查这部电影,张艺谋你怕什么呢?既要写家喻户晓的历史题材,又不敢触碰“以古讽今”的高压线;既要票房大卖,又不愿写真实历史;拍歌颂岳飞的电影,却无半点岳飞的风骨,这不是吃岳飞的人血馒头吗?如此苦心孤诣,在以票房论成败的娱乐圈获得成功无疑是一种悲哀——这种圆滑老练的混江湖的思维早已打上秦桧高情商的烙印。
如果秦桧九泉有知,恐怕也要佩服得五体投地。(大雪 文;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