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金怎么申请(临时救助八大问,详情全在这里了)
第一问,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二问,怎样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最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对特殊情形,由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开展先行救助。对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的临时救助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问,临时救助资金如何发放?
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直接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或者开具存单发放,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并完善签领凭证,存档备查。
第四问,办理临时救助的所需材料?
办理现场填写1、《临时救助承诺书》、《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⑵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及保险、理赔、受助情况证明材料;⑶重大经济支出证明材料,如公安、消防、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结算单据等;其它与临时救助相关的材料。
第五问,临时救助一年内可以申请几次?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特殊情况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可再次给予救助。一年内临时救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第六问,救助标准或者救助金额是多少?
实物救助、资金救助、转介救助。市区临时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逐年提高。至2020年底,区级每户一次性救助金限额不低于5000元,市级每户一次性再救助限额不低于8000元。对经过市、区两级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困难的,通过深度救助方式予以解决。深度救助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七问,审批时限一般多长时间能够到手?
一般时限在30个工作日内。
第八问,什么情况不予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临时救助:
(一)申请人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二)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四)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六)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