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到发动机再制造营业许可证,一定得先了解这几点要求

  生产制造许可证是指生产的产品必须拥有许可制度,才能允许进行生产。这是每个企业和公司都应遵守的法规。从事发动机行业需要办理营业许可证吗?下文进行详细介绍。  一、如何拿到发动机再制造营业许可证  应该办理法人资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等手续。  根据《道…

  生产制造许可证是指生产的产品必须拥有许可制度,才能允许进行生产。这是每个企业和公司都应遵守的法规。从事发动机行业需要办理营业许可证吗?下文进行详细介绍。

  一、如何拿到发动机再制造营业许可证

  应该办理法人资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等手续。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的规定:

  第五条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并建设完成;

  (三)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人员等;

  (四)有与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

  (二)生产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能够满足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的安全技术条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发动机再制造怎么申请营业执照

  首先要有合适的工厂再向当地发改委立项,立项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再制造营业执照。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向安检部门申请安评后,就可以从事再制造生产了,这个时候你企业还不能算再制造企业,将企业生产产品经过国家质量检测中心检测,企业要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工信部再制造产品认定,这个时候你就是中国的真正意义上的再制造企业。

  三、汽车发动机再制造营业执照

  汽车配件一般办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内一般也没有许可经营项目,但是只限于销售,如果经营必须有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则需要办理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具体办理时间根据当地窗口为准)

  四、生产发动机需要许可证吗

  汽车产品,在我国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我国对汽车产品实施强制认证管理。汽车的零配件产品中有部分是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181号”《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 涉及汽车零配件的产品为。1、蓄电池 ;2、内燃机 (汽车发动机);3、橡胶制品(汽车液压制动橡胶皮碗、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汽车V带) ;4、汽车制动液。

  五、制造企业取得的制造几年内有效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3、需要延期的,在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到期后,不再审查,延期3年。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应交回注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告,媒体声明,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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