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要用到居民户口簿。一不小心,户口簿丢了怎么办?
办理条件
因丢失居民户口簿需补办的,应由户主申请补办,户主确实无法到场办理的,应由户内成年人带本人及户主的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 按要求填写的《补办居民户口簿申请表》;
- 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 属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说明
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3.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因特殊情况需作进一步调查的,应在20个工作内办结。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2.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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