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光: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部国家精品课“采访与写作主讲教授
上世纪80年代,作为青年记者的我接到主编指示,要采访和报道在当地召开的一次国际理论物理学学术研讨会。主编把我叫到办公室里说:“最近学术会议太多,你的报道最好能有些新意。而且,不要太长,500字封顶,下班之前给我。”如果你是我?该怎么做?
先别急,现在需要你的脑子立刻转换到“记者频道”来思考。作为一名记者,你在采访和写作前必须考虑什么呢?首先,你要弄清楚谁会看你的报道?他们对这件事是否感兴趣?接下来,你要问自己,怎样的讲述形式将最能吸引他们?选取和舍弃哪些事实以填补有限的版面或时段?最后,你得尽可能抢在其他媒体前面把这篇稿子刊播出去。根据上述记者的工作思路完成的作品便成为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新闻,就此我们对新闻做出定义:新闻是以最快速度对读者最感兴趣的事实进行的有选择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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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闻
中国传统的新闻的定义: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让我们看看今天或昨天的媒体,是不是各种事实都能获得报道?是不是所有新近发生的事情都会被刊播?显然,这是一个宽泛的定义,没有揭示新闻的内涵。
西方对新闻的定义直截了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它揭示了新闻追求轰动效应,忽视身边的现实。这条定义反映了新闻的商业化和娱乐化特征,但是没有体现新闻与生俱来的政治、文化、社会和科学属性,只有把握住这些属性,才能够真正理解新闻。
究竟什么是新闻?本讲开头从记者采访写作的角度对新闻定义:新闻是以最快速度对读者最感兴趣的事实进行的有选择的报道。新闻的这种“选择”表现了媒体的立场、编辑的好恶,也包括记者自己的偏见。媒体所处地区的政治文化氛围、受众对新闻接纳和理解水平、幕后商业运作程度、编辑部的意识形态、记者的知识结构等都会影响新闻的“选择”。
拿破仑称新闻是“第五大力量”,他给记者下的定义:“记者是发牢骚的人、爱责难人的人、给你忠告的人、是摄政王、是国家的智囊。四个敌对的报纸胜过一千把刺刀。”
传统新闻学认为:新闻媒体不能即做演员,又当批评家。新闻媒体不能由自己来组织公共讨论,只能报道别人组织的讨论。媒体不能制造新闻。
对于一个初学新闻学的大学生或研究生来说,新闻可能是学校食堂伙食太贵、学生宿舍熄灯太早、大学生的爱情生活、不给学生免费上国际互联网、暑期的攀登雪山计划等等。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新闻可能是取消户籍制度、各航空公司实现自由浮动票价、中国实现高中义务教育等等。
对新闻客观且简洁的定义是:新闻是经过媒体报道的对不同人有不同兴趣的最新的信息。
新闻的终极目标是凭借大众媒介的“扩音”功能影响受众的思维和行为,新闻媒体以大多数人感兴趣的方式和语言传递信息。因此,新闻采访写作的两个基本目标:一是,让读者看;二是,让读者关心。新闻应该包含“读者需要知道”和“读者想要知道”两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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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是新闻
记者作为专业的新闻工作者,在正确理解新闻的定义之后,还应当知道那些不符合新闻报道基本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必须理解下面这几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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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不是僵硬的宣传模板
我们的一些媒体上最让公众不满的是,越是重要的新闻、越是重要的人物、越是重要的讲话、越是重要的外事会见、越是重要的颁奖大会,有些媒体越是程式化、模板化和脸谱化。例如颁奖或表彰大会的报道模板:
某某部门,于某日,在某某地方,举行了某某大会,中央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领导人参加,某某领导主持,某某某某某某领导向获奖代表颁奖、握手,某某领导讲话。
会场气氛隆重、某某领导宣布会议开始、在热烈的掌声中某某领导发表讲话……(领导讲话很长,但是很少使用直接引语)
如“两会”或党代会的报道模板:
某日,某会议在某地开幕,某领导讲话(通常记者把口号式的豪言壮语写进导语),某人主持会议,会场庄严、气氛热烈。
出席会议的人数、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人,出席会议的还有,出席会议的有关部门人士还有等等。
又如外事会见的报道模板:
某某领导人,于某某日,在某某地方,会见了某某国家某某领导人。
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或富有成效)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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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不应有浮华的文风
新闻教育家刘其中特别提出反对新闻报道浮华的文风。他指出,当前媒体流行的不良文风包括:
(1)与新闻主题无关的铺垫太多,致使文字拉得太长;
(2)遣词造句太花哨、太别扭,花哨、别扭的让人不得要领;
(3)故弄玄虚,把本来十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记者不会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把实质性的内容直截了当、明白无误地报道出来,而是追求美丽的词藻。
如下面这篇报道的开头:
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法院越来越成为排解社会矛盾的场所,而法官因其工作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也同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在为中国法制的建设而辛勤工作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盛勇强就是他们之中的杰出代表。在20年的司法工作实践中,盛勇强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案件的审判规律,成为上海法院民事审判领域的带头人……
刘其中对这类文风批评说,“一连串口号式的直接引语,一大片的黑压压的浓重的文字,一大堆令人发怵的官方术语!试想,这样的一些套话组合怎么能激发一般读者的阅读兴趣?怎么能起到抓住读者,吸引他们继续往下阅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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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写作不能没有直接引语
刘其中在《诤语良言》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刘其中在天津第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采访了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并按照规定送稿给在场的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稿:
萨马兰奇说,要组织好大型国际体育比赛,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准备工作必须井井有条,二是东道主必须有较高的运动水平。
他说:“这次世乒赛的成功举办表明,中国已经完全具备了这两个条件。这次大赛的组织工作非常成功。”
他还说:“这次世乒赛的成功举办还表明,中国完全有能力举办更大规模的国际体育赛事。”
审稿人对这篇稿件的文字没有作任何改动,但是把直接引语的引号统统删除了。
大量使用直接引语的新闻写作风格早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记者这个职业诞生之初就开始成为最有效的新闻文体。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新闻报道与写作》教材中写道:“报道新闻应该进行‘展示’而非‘陈述’的定律就是:必须把直接引语写入新闻的重要部分。记者在采访时都会留意闪闪发光的言辞、犀利透彻的评说以及新闻人物对新闻事件的简要概括。直接引语能使新闻事件更具戏剧化色彩,能使读者直接聆听新闻人物‘说话’。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的新闻学教程则认为,直接引语会使新闻增加色彩,提高可信程度。使用直接引语是在说话人与读者之间建立了直接联系。直接引语具有个人的性质。一看见引号,读者马上就会意识到,下面的内容必定非同一般。直接引语还能改变新闻的节奏和韵律,使扳着的面孔骤然“多云转晴”。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直接引语一般都有出处,即消息来源。一旦因引述内容而陷入诽谤官司之类的麻烦,记者只要引述无误,都可以避免或减轻自己在法律上的责任。如果从新闻编辑记者和主编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来判断,些年来的一些媒体被告事件不乏与该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太多的发表记者个人观点而不使用或是少用直接引语有关。
新闻如果没有消息来源,就意味着这是记者在发表记者自己的观点。这会导致读者对报道客观性的怀疑。如果真是这样进行新闻报道的话,那这就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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